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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在我经营的门市门上的东西被城管没收合法吗?

行政处罚 2024-04-07 15: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依照《城市管理执法办法》。门店里的东西城管是没有权没收的,城管只能没收乱摆乱放的物品,如果店里的东西被没收了,被处罚人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法律依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二十九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的物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第三十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不得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设定任务和目标。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款项,应当按照规定全额上缴。第三十一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确定法制审核机构,配备一定比例符合条件的法制审核人员,对重大执法决定在执法主体、管辖权限、执法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法制审核。第三十二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开展执法活动,应当使用统一格式的行政执法文书。第三十三条行政执法文书的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执行。当事人提供送达地址或者同意电子送达的,可以按照其提供的地址或者传真、电子邮件送达。采取直接、留置、邮寄、委托、转交等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通过报纸、门户网站等方式公告送达。
  • 你好,根据当地政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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