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想咨询律师。我把房子租给了另一方。另一方在租赁期间没有支付天然气费。当另一方退还租金时,我问他天然气费,另一方回答说我已经支付了。后来,我没有核实。直到今天,我才支付天然气费。天然气公司回答说,在另一方租赁期间,我没有支付天然气费,总共欠了1万多元。我想问一下,租户是否可以支付未支付的天然气费?

房屋租赁 2024-04-07 20:0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租房户不给租赁房屋费,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是恶意欠租,则可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收回房屋的权利;房屋承租人发生拖欠租金三个月,须履行催告的义务。《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怒江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