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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执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4-04-08 19:0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拒执罪司法解释是这样规定的:
    1、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一般由执行法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告人在一审宣告判决前,履行全部或部分执行义务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
    3、其他规定。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
    第五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一般由执行法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告人在一审宣告判决前,履行全部或部分执行义务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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