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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位单身妈妈,生小孩之前,帮小孩找了一个继父,孩子出来后,出生证明上把孩子的姓,写的跟继父姓,因为两个人性格合不来,分开了。我想把孩子的姓改成和我姓,让小孩入我的户口,这样才能读书,可以吗??? 救解答孩子出来后,分开了。我想把孩子的姓改成和我姓,让小孩入我的户口,可以吗?

离婚 2019-04-20 13: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首先,需要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证明;
      第二步,凭遗失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医务处,开具第二个证明;
      第三步,拿着这两个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产科,可以补办一个“出生情况说明”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它作为“人生第一证”是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在办理许多证件手续中,出生证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旦丢失,在今后的生活中将带来不少麻烦。
    所以,家长们应妥善保管子女的出生证明。
  • 小孩没有上户的,需要出生证明。
    出生证,全称叫做《出生医学证明》,这个证明除了可以证明婴儿出生状态、以及血亲关系外,同时也是获得户口、国籍的凭借。此外,出国留学以及依法获得保健服务,也需要用到出生证明。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6、为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期限的事项提供依据。
  • 单身妈妈是可以给孩子上户口的。


    1、带着孩子的在医院的出生证明。


    2、如果没有,有在医院妇产科给你接生病历也行。


    3、如果去和孩子做亲子鉴定,证明父母是孩子的亲生子女也可以。


    4、带着你的身份证,孩子父亲的身份证。


    5、带着户口本,去到辖区公安户籍部门把孩子户口落上。


  • 1、《民法总则》第110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也就是说自然人享有变更自己姓名的权利,但首先需要提醒的是,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在受刑事处罚的,不得变更姓名。
    2、除此之外,其他公民变更姓名,如果已经成年即已满18周岁,必须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未满18周岁,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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