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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想问下女方起诉离婚必须要回婚姻登记地吗?需要带什么证件

起诉离婚 2024-04-10 19: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女方诉讼离婚需要起诉状、原告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夫妻共同财产证据等。
  • 女方要到法院起诉离婚是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交双方主体资料,起诉书,证据及证据清单。
  •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果不能回去,只能在常驻地法院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
    1、写民事诉状;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4、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5、开庭,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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