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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亲戚在一个利用电话推销产品的诈骗公司上班,现在被抓了

综合法律 2019-04-21 15: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诈骗的情况很多,严重的可能涉及犯罪。那么公司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诈骗罪,可以是个人犯罪,也可以是单位犯罪。比如专门设立公司来进行诈骗活动,诈骗罪是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理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 1、诈骗犯罪案件中,诈骗犯被抓获后,如果已经追缴了赃款,会退还被害人。
    2、如果公安机关没有在侦查过程中追缴到赃款,无法退还被害人。之后,在法院审理后,会在刑事判决中责令犯罪人退赔被害人损失。
    3、犯罪人出狱后,未退赔被害人损失的,被害人可以申请法院刑事审判庭将刑事判决书确定的退赔内容移送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 电话诈骗。诈骗分子冒充政府执法部门、运营商客服、亲戚朋友、绑匪,以办案需要、电话欠费、朋友借钱、索要赎金等借口进行诈骗,受害者因为缺乏警惕就可能会向诈骗分子透露自己的个人信息或是向诈骗分子汇款,从而上当受骗。
      短信诈骗。诈骗分子冒充房东、电视栏目组、购物商店、银行客服等,以催缴房租、幸运中奖、通知退款、积分兑换等方式向受害者发送虚假短信,骗取受害人的信任,进而向诈骗分子汇款。
      网络诈骗。诈骗分子通过论坛、QQ、邮箱等方法向受害者发送中奖信息,受害者一旦回复这些信息或者点击含有木马病毒的链接,电脑或手机绑定的银行卡信息就会泄露出去。
      诈骗分子的诈骗手段其实往往并不高明,但每年全国各地都会发生大量的通讯信息诈骗案件,使受害群众蒙受大量的财产损失,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缺乏防范知识和防范意识薄弱。
    所以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要不断提高警惕,加强防范意识,牢记六点防范准则:安全账号不存在;高危号段要牢记;涉及转款要谨慎;转接电话不轻信;陌生链接不要点;第一时间要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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