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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公司一直未给我缴纳社保并欠薪,我可不可以以此为由来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我看了一下,他是要用ems邮件发送到公司地址的,如果公司收到了之后,我是不是可以直接走了

社会保险 2024-04-12 16: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照目前司法实践,你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给你补交社保,一个月后无果,你可以以单位未依法购买社保为由提出被迫辞职并且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
  • 单位一直不交社保,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包含试用期》都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员工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五险。如果用人单位用各种理由推托迟迟不予缴纳,劳动者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实名制投诉登记。首先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五险。
  • 公司没交社保,不可以立马辞职走人。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应当在办理好离职手续后离开。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要求其补缴;不补缴的,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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