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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俩有一个公司在经营,女方知道了男方有负债,和对方离婚,公司没有在离婚协议上体现,然后给了女方,债权人有权利分割公司吗

婚姻债务 2024-04-12 17:2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夫妻双方均持有公司股份。在婚姻存续期间成立公司,夫妻双方均为公司股东,且占有一定的股份比例。离婚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各自的股份。如果协商不成,可共同委托评估机构对股份的价值进行评估后,由法院作出判决.
    2、夫妻一方持有公司股份.夫妻双方可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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