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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情形下合伙人的当然退伙条件

合伙企业 2024-04-12 20: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做为退伙的依据
  • 按照你们签的的合同来办,如没签订合同,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能否拿回当初的投资额,要看结算的情况
  • 合伙人在下列情形下当然退伙:
    1、自然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2、法人合伙人丧失主体资格及其他法定的或约定的丧失资格的情形出现;
    3、丧失偿债能力;
    4、全部的合伙份额被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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