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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向我本人借钱,怎么写欠条呢,借条和欠条有什么区别,有担保人怎么写呢

债权债务 2019-04-25 17: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借款借条规范:主要是以下几项:借款人,出借人,(要有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借款金额(大小写都要有),借款用途,借款时间,还款时间,何时付款,有无抵押,如果到期不还,怎么惩罚(比如利息),最后是如果到期不还怎样办理(比如去法院诉讼),最后是双方签名和日期.最好加上按手印。
  • 担保借条怎么写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有担保人的借条怎么写?借 条
      说明:本借条是个人借贷的借款凭证,同时也是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
      
    一、资金出借人、借款人、担保人基本信息:(注:出借人即资金出借
      人、债权人,将约定金额的资金借给借款人(即资金借用人、债务人),借款人在约定期限内偿还该笔资金及相关利息和费用。担保人即借款人的连带责任担保人)
      
    二、借款信息:
      今出借人 借给借款人 人民币 元(大写) 。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利率为每月 %,利息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借款人承诺如果到期不能按约偿还全部借款本息,则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每逾期壹天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直至偿还全部债务
      给出借人止,并自愿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起诉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通讯费、误工费及其它手续费等)。
      
    三、担保人确认条款:
      担保人确认:担保人自愿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借款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等)。担保期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两年时止。本担保是不可撤销的、不可免除的、连带和无限责任的担保责任之担保。本确认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借条,借条无效不影响本确认条款的法律效力。 特立此据为凭证!
      借款人: 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借条出具时间: 年 月 日
  • 我国《担保法》第25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此外,《担保法》第26条规定:债权人有权自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负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超过此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换句话说,对债权人要求担保人履行责任是有限制的,如果在规定时间内债权人没有主张权利,那么就视为放弃该请求权,之后再请求担保人还债的,担保人可以拒绝。
  • 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并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拒绝变更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债务,出借人可以申请拍卖买卖合同标的物,以偿还债务。就拍卖所得的价款与应偿还借款本息之间的差额,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有权主张返还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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