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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有两个女儿,姐姐出嫁了但户口没迁走,现在想把儿子的户口安在爸爸的名下,做爸爸的长孙,这样的话,最后爸爸的财产怎么分呢?父亲有两个女儿,姐姐出嫁了但户口没迁走,现在想把儿子的户口安在爸爸的名下,最后爸爸的财产怎么分呢?

离婚 2019-05-03 09: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买二手房原房东不迁出户口的处理办法:变更户口登记需依当事人申请方可办理,有关部门确实无法直接办理或强制办理。原房主不迁户口、购买者就无法入户的问题,其实是可以入户的。
    房屋产权人可以申请单独立户,也就是人们通俗意义上所说的“一房两户”。办理时申请人除正常落户手续外,还要专门提交一份书面说明,写明:我已知晓某某某的户口在房子里,并签字。
    shangeshgh
    但专家也表示,这实在是一个没有办法的办法,产权人虽然落户了,但若子女就学,学校是否认可;再次进行上海二手房买卖时,下家是否能接受,这些都是不确定因素。
    而且单独立户就会存在两个户口本,购房人要谨防原房主用户口本办理其他手续,比如再次卖房或是拿去抵押等等,这些都有产生纠纷的隐患。购房者要谨慎办理,如有疑惑,一定要去派出所查询清楚。
  • 如果是民间借贷,在执行环节法院会核实债务人名下财产,进行查封,划拔。
    如果债务人名下没有任何可执行财产超过六个月,执行会暂时终止,待有可执行财产时在恢复执行。
    同时会将债务人上全国失信容易黑名单(会限制债务人高消费,及银行贷款。)
  • 当事人双方是否离婚,也没有规定双方的婚姻状况变化后,对方的户口必须迁出。但是,如果双方已经离婚,那么户口在一个户口本上会有很多不便,当事人有权利选择分户或者将户口迁出。
    但是,这种权利并不是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必须符合迁入地的户籍政策。公安机关作为户籍的管理机关,当事人有权直接到公安机关了解户籍政策,公安机关有告知的义务。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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