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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租赁合同为三年今年是最后一年,租金都是一年一付,提前一个月交下一年的租金,结果今年只给了三分之二,剩下的不想给了,先是要求降低租金,未同意后,就单方面解约要提前结束租赁时间,说只租到已交的租金就不租了,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直接解除合同吗?已经交的租金我要退给他嘛

租赁合同 2024-04-14 09: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协商不成,通过协议约定,诉讼处理
  • 可以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
  • 租赁合同解除租金是否返还由当事人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协商进行处理,一般合同会约定违约责任,按违约责任的规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如果租赁合同已经履行完毕,租金不返还;未履行的部分终止履行,未履行部分的租金可以返还承租人。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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