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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上是一年,我是押一付一的交,住了快半个月不想住了,请问我可以解除合同吗

房屋租赁 2024-03-13 14: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协助处理的,现在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 租房合同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合同的,达成共识时房屋租赁合同解除;
    2、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的,自条件发生时,合同自动解除;
    3、出现了法律规定的解除情形,那么合同自一方的解除通知到达另一方时解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租房合同的解除:
    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合同的,达成共识时房屋租赁合同解除;
    2、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的,自条件发生时,合同自动解除;
    3、如果出现了法律规定的解除情形,那么合同自一方的解除通知到达另一方时解除。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解除租房合同的法定情形主要包括:
    1、对于出租人而言,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支付房租的,可以解除合同;
    2、对于承租人而言,租赁物被查封、扣押的、有权属争议的、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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