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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人在执行管理职责过程中遭受损害时,能否获得赔偿?

财产损害赔偿 2024-04-14 17: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无因管理人在执行管理职责中受损,有权获得适当补偿。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管理人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事务,因管理受到损失的,可以要求受益人补偿。若不及时处理,可能会导致管理人权益受损,影响无因管理行为的积极性。
  • 无因管理人受损可获得赔偿。具体操作分情况:1)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赔偿协议;2)协商无果,可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3)法院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等规定,判决受益人给予管理人适当补偿。注意保留相关证据,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 无因管理人受损时,通常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获得赔偿。具体选择应视情况而定:若双方能达成共识,协商是高效且低成本的方式;若无法协商,诉讼虽成本较高,但能确保权益得到公正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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