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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员工,工作期间受伤,医药费都给报,误工费应该如何计算,谢谢

劳动纠纷 2019-04-16 08: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工作受伤可以申请工伤,工伤认定后有工伤待遇,误工费通常是没有,因为工伤期间工资是照常发放的,因此发生纠纷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的医疗费由侵权人按照双方责任比例确定赔偿数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2项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
  •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主要针对医疗行为过错、过失或缺陷,医疗行为与患者损害结果因果关系及参与度,及相关伤残程度、后期治疗、护理程度等进行鉴定。因该鉴定涉及医疗领域具有相当的专业性要求,鉴定人需具有一定临床医学背景,同时也需法医损伤学及损伤与疾病相关性的知识。随着医疗服务规范化要求地提高,患者法律意识地加强,而审判权作为最终裁决权,医疗纠纷进行民事诉讼案件中越来越多。 医疗纠纷鉴定应该注意的事:
      
    1、当事人应当尽早封存病历及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
      
    2、申请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3、要求医院提供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复印件;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复印件。
      
    4、患者如果死亡,应该同意医院方的尸体解剖意见。
      
    5、保存好所有门诊、急诊病历档案及有关资料。(因为谁导致医疗纠纷鉴定不能进行,谁就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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