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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清算偿付不足之情形应如何处理

破产清算 2024-04-15 14: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看你们的章程约定,如果需要开股东会决定的,他擅自决定侵犯了你们权利,造成损失的,你们可以要求赔偿;2、以实际损失赔偿;3、破产限于资不低债,股东如果决议解散,股东应当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算,如果发现资金去向不明,你们可以追究责任人的刑事及民事责任。公司的资产含债权
  • 你好,由清算组决定
  • 公司破产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
    二、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所谓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也就是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以偿还公司所负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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