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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后,房子给妻子,儿子有居住权!现在要办房产证,儿子有权在房产证上写名字吗?

离婚 2019-04-27 07: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2007年3月颁布的《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就算房屋产权年限70年已经到期,业主们仍然可以继续居住。
    而1994年通过,2007年8月修改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进一步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约”,而续约后要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申请续约也没通过批准的,土地就要被收回——这两者间存在矛盾,这应该是房地产税要出台前要解决的问题。
    不过,房屋的所有权永远都是属于购买人的,而土地是属于国家的。房屋产权到期之后房子毋庸置疑还是属于持有人的,只是矛盾之处在于,房屋要建立在土地上。
  • 1,如果是婚前财产,我建议最好写两个人的名字,并在产权上写明各占50%,这样即使最后有什么问题也好解决!如果写一个人的名字,那么就要在结婚后5年,这个房产才属共同财产。
    2,房产证的名字在签购房合同的时候就要写!3,领结婚证以前买的房,那属于婚前财产,结婚证领了以后买的房属于婚后财产!4,最好写两个人的名字!这样双方利益都可以得到保障。
  •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因离婚需在房产证上除名的,只需夫妻二人签订协议,明确房子以后归其中一方所有,也不用缴契税。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手续有以下几步:   
    1、持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5、取证。

  •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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