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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离职,1月1日法定节假日的工资不给发,理由是不满一个月这种符合劳动法吗?

讨薪 2024-04-16 11: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向劳动局投诉处理的
  • 协商不成搜集证据申请仲裁维权
  • 法定节假日工资是正常发放的,工资结算到离职当天。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也就是说离职工资是发放至劳动合同解除时。
    劳动者辞职后离职前遇到法定节假日是算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
    相关规定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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