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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人和受要约人区别是什么,有没有法律依据

合同违约纠纷 2024-04-16 12: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公司内部会议的决议,怎么出来的要约人和受要约人,建议详细描述
  • 看行为人是以和对方订立合同为目的还是以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为目的
  • 要约人和受要约人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要约人指的是向他方提出订立合同的要求或建议的人,受要约人指的是接受要约的一方当事人;
    2、要约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受要约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受要约人接受而提出意思表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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