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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鉴定可以直接判定房屋受损是因为什么造成的吗?房屋受损因果关系鉴定就必须开挖双方地基基础吗?哪怕危害对方居住安全,如果不同意就判主责吗?

财产损害赔偿 2024-04-16 19: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鉴定委托人需要提供的资料 比如说,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是能够证明其房屋所有权关系的有效证件等。有关房屋的管理档案、或是法律法规规定的需要我们提供的房屋材料等,这些材料是需要我们都及时的进行整理的。以便我们在进行房屋损坏鉴定时可以更好的进行鉴定。 要明白鉴定程序。一般来说,鉴定程序分为几步,首先就是接受委托,然后就是鉴定部门对房屋的历史情况及以现状进行调查,以便可以更好的摸清状况。然后,就是鉴定部门要到现场进行实地的现场勘察民,测试,同时记录各种房屋的损坏数据以及房屋的现状等。 在进行完以上房屋损坏鉴定步骤后,还要进行复核验算,整理出技术资料。然后再提出处理建议。
  • 房屋鉴定委托人需要提供的资料 比如说,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是能够证明其房屋所有权关系的有效证件等。有关房屋的管理档案、或是法律法规规定的需要我们提供的房屋材料等,这些材料是需要我们都及时的进行整理的。以便我们在进行房屋损坏鉴定时可以更好的进行鉴定。 要明白鉴定程序。一般来说,鉴定程序分为几步,首先就是接受委托,然后就是鉴定部门对房屋的历史情况及以现状进行调查,以便可以更好的摸清状况。然后,就是鉴定部门要到现场进行实地的现场勘察民,测试,同时记录各种房屋的损坏数据以及房屋的现状等。 在进行完以上房屋损坏鉴定步骤后,还要进行复核验算,整理出技术资料。然后再进行分面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 鉴定房屋受损的方式为:首先确定鉴定内容。然后进行初步调查。进行模拟试验。根据实验结果、现场调查等信息,进行计算和分析,并得出结论。最后出具鉴定报告,将鉴定情况详细说明,附上证据和建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八十条
    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
    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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