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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做前台领班我腿去年9月份骨折到现在7个月骨折四个月的时候就回去上班了后来又摔了一跤导致骨缝裂开每天拄拐上班,可能影响公司形象领导上周让我休息时间待定,我现在该怎么办

工伤索赔 2024-04-17 12: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建议先找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配合,你一个月后可以自行申请。然后基本痊愈就可以做鉴定,开始着手索赔事宜。 一般有医疗和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停工留薪工资等,评上等级的话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解除合同还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 建议先找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配合,你一个月后可以自行申请。然后基本痊愈就可以做鉴定,开始着手索赔事宜。 一般有医疗和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停工留薪工资等,评上等级的话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员工要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自己准备相关的材料来证明劳动 关系或工伤关系,认定为工伤后要及时申请劳动能力伤残鉴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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