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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在企业工龄十年特殊工种,企业只交五年社保,企业早己停产,个人继续交社保,目前能拿退休金吗?

劳动纠纷 2019-05-26 08: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想要办理个人社保缴费,就需要持个人身份证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去当地社保局,把公司代缴社保转为个人缴费,因为你没有在单位工作,那就需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才能进行个人社保续保。
    2、此时的社保缴纳基数要看当地的社会最低工资,根据当地的工资水平一般分为三个档次,你可以根据自己的交费能力选择一个档进行社保续保缴费。而缴费的基数越高,个人社保缴费就越多,你的个人帐户也会相应存入更多的钱。
    3、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你要进行个人社保续保,就必须要在户口所在地缴纳,如果是异地缴纳社保,个人一般只允许缴纳养老、医疗和生育保险,只有单位才能办理五险一金。
  • 目前政策,退休以后的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老金组成(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前参加工作的,还有过渡性养老金)。
    计算方法如下一一
    一、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
    195、55岁为
    170、60岁为139)。
    因为,目前不知道退休时当地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额和你的平均缴费指数、缴费年限,以及养老金个人帐户上的储存额,所以无法准确计算退休时能拿多少养老金。
  • 达到退休工龄劳动合同没有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因此,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区分两种情况予以处理:
    1、用人单位已为劳动者办理养老保险手续的,双方的劳动关系自劳动者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时终止,劳动者在继续为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发生的争议,应作为劳务纠纷案件,适用民法的相关规定。
    2、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养老保险手续,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工作的,仍按劳动关系处理

  •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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