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劳动纠纷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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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如果因为工作原因被客户投诉被公司解雇怎么办?
在职业生涯中,人们或多或少会遇到被雇主解雇的问题。雇主解雇员工的原因有很多:公司的领导和管理人员不足且思想狭;;公司的管理层混乱不堪;公司的经营有问题,资金链紧,等等。无论另一方解雇雇员的目的是什么,我们都应为自己的合法利益而努力,并维护我们应有的权利。解雇分为转换后解雇和试用期解雇。 让我们详细分析以下内容:1.雇员被解雇后,雇员和雇主被正式解雇,双方应根据平等和自愿原则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如果雇主单方面建议终止劳动合同,则需要遵守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是这样,雇主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人。 如果用人单位解雇不符合劳动法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赔偿经济损失。经济补偿包括三个部分:①应在雇用期间的一个月内给雇员发工资;②用人单位不提前30天通知职工,用人单位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职工,以代替通知。代替通知的付款标准是劳动合同终止时。上个月的工资;③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根据雇员在雇主的工作年限计算的,并以一年后一个月的工资率支付给雇员。如果超过六个月但少于一年,则以一年为单位;否则为一年。少于六个月的,应当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试用期内解雇劳动者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提议解雇该劳动者,该劳动者没有违反劳动法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没有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雇主需要提供证据并提交足够的证据以证明没有工人。另外,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未由单位法人签署的劳动合同,也未加盖单位公章的,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第二个月向职工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中未加盖公章或签名并不意味着工人和雇主没有建立劳动关系。只要工人提供相关材料以证明双方有事实劳资关系,雇主就不能随意解雇该雇员。除上述情况外,在试用期内解雇的问题,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协商达成协议,则是团结解散的最佳结果。如果双方协商后有不同的意见,工人可以为自己的权益争取法律保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成为一个合理,有法律意识的职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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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是什么意思
1、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是用人单位以国家规定的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以本人上年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2、按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规定,职工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职工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它包括6个部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3、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以本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总和为缴费基数,按6%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可作相应调整)例如:某单位有职工1000人,月工资总额2000000元,用人单位每月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为200000元×6%=1200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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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辞退,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员工被公司辞退维护自身权益方法如下:1、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司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还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2、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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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十级工伤保险公司赔偿外,公司还需要赔偿哪些项目?
《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十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医疗费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交通、食宿费四、康复治疗费五、辅助器具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还可以要求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上的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了工伤保险的,直接由工伤保险予以支付。如果用人单位并未为劳动者购买保险的,则应由用人单位直接赔偿劳动者。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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