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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管理人通知债权人方式是否必须书面

破产清算 2024-04-18 08: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是的,破产管理人通知债权人通常必须采用书面方式。根据《律师代理破产债权的申报与审核业务操作指引》的规定,管理人需及时向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书》等书面材料。这有助于确保债权人明确了解债权申报的流程和要求,规范合法地申报债权。若未采用书面方式通知,可能会导致债权人错过申报期限或申报不符合要求,进而影响其权益的实现。
  • 必须书面通知。具体操作上,破产管理人应在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的25日内,向已知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书》等书面材料。若债权人地址不详或发生变化,管理人还需通过公告等方式进行通知。在通知过程中,管理人应确保通知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妥善保存通知的送达证据。若采用其他非书面方式通知,应事先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并确保通知内容能够可靠地传达给债权人。
  • 破产管理人通知债权人的常见方式主要是书面通知。但在特殊情况下,如债权人同意,也可采用电子邮件等电子方式。选择通知方式时,应确保通知内容能够准确、及时地传达给债权人,并保留好通知的送达证据,以防后续出现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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