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劳动仲裁对方缺席怎么处理

劳动仲裁 2024-04-18 16:2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会根据事实和法律处理
  • 劳动仲裁对方缺席处理方法如下:
    1、如果对方是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如果是对方是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缺席裁决判定。
    这个时候的裁决结果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缺席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其中需要注意申请人立案后,被申请人未到庭,仲裁庭审理时的首要问题就是被申请人的主体,审查被申请人是否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否具备民事主体资格,是否是适格的当事人。
    申请人立案后,应提供被申请人的真实确定准确的地址,以便仲裁机构向其送达相关的仲裁法律文书,向被申请人明确表达仲裁机构受理该案件的事实。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铜川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