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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别人打了。报警后,我和解了。然后我没有受伤。现在我有淤青和紫色。我能让对方陪我去医院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4-18 20: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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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人打了应当及时报警处理,派出所可以进行调解,如果双方达到调解协议的,可以调解了事。如果不能的话,公安机关应该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首先要医院出具医疗鉴定,根据警察处理情况,看是刑事案件还是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你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治安案件你可以单独同打人者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可以报警,进行伤情鉴定
  • 可以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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