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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路途遥远,没有补贴,来回上班时间增加两个小时。公司说不愿意去就自行辞职。请问,我如果去XX队投诉,要求获得交通和时间补贴,可能会获得支持吗?公司搬迁,没有补贴,我如果去XX队投诉,要求获得交通和时间补贴,可能会获得支持吗?

劳动纠纷 2019-05-13 08: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企业办公地点搬迁后,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注册地变更。首先在迁入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再到原注册地办理迁出手续,手续办理结束之后等待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领取营业执照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地址变更。若税务局不属于原注册地的管理范围,查明无欠税或其他涉税问题后,再办理迁出变更手续。  企业办理变更所需要的材料以当地工商局、税务局所需要的资料为准,一般来说基础资料就是迁移通知书、变更申请书、股东会决议、营业执照原件、经办人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新地址房屋证明材料等。
  • 公司搬迁,超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范围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愿意到新地点去工作的,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到新地点继续履行合同;不愿意去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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