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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法第2条规定

破产清算 2024-04-19 11: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企业破产法第2条规定了破产的启动条件和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当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可依法申请破产。破产程序的目的是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各方权益。若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债权人损失扩大,企业资产进一步贬值,甚至影响社会稳定。
  • 企业破产法第2条涉及破产申请和处理。具体操作上,若企业符合破产条件,可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将审查申请材料,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将指定管理人负责破产事务,并通知已知债权人。债权人需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接下来,法院将组织债权人会议,讨论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最终,法院将裁定破产程序的终结,并办理相关注销登记手续。
  • 针对企业破产法第2条的情况,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申请破产重整、破产清算和破产和解。具体选择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债权人意愿和法律规定综合考虑。重整适用于有挽救可能的企业,清算适用于无法挽救的企业,和解则适用于希望通过协商解决债务问题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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