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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在城里工作的农民工。现在我在一个私人承包的工地工作。老板同意每天给220元的工资,但年底老板不按220元的工资,只按200元的日计算。想想自己一下子损失了几千元的血汗钱,我很难过,也很无奈。希望大家能注意如何办理发路手续,收回应得的工资

讨薪 2024-04-19 18: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农民工可以通过下列办法来讨薪:与用人单位积极协商;向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提请仲裁;以及收到仲裁书后对结果不满意的,去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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