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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公司无故降薪(并未书面通知且未经劳动者书面同意),公司最近4年未签署过劳动合同,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拒绝降薪而被开离职,是否能按n或者n+1拿到离职赔偿?n的赔偿是按过去n年的月薪来计算吗?还是按最近一年的月薪来发放?

调岗降职降薪 2024-04-19 19: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无故降薪且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拒绝并依法维权。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如公司降薪未与劳动者达成一致,劳动者可要求按原工资标准支付。若因此被离职,劳动者可主张n或n+1的离职赔偿,赔偿金一般按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赔偿权益受损。
  • 针对公司无故降薪且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常见处理方式有:1) 与公司协商解决,要求恢复原工资并补签劳动合同;2)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寻求行政干预;3) 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选择时应考虑证据充分性、处理时效和个人意愿。
  • 公司无故降薪未签劳动合同,处理方式因情况而异:1) 若希望继续在公司工作,可与公司协商恢复原待遇并补签合同;2) 若决定离职并维权,应收集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离职赔偿;3) 离职赔偿一般按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具体可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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