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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在工地工作受伤,休息了三个月。我该怎么办?

工伤索赔 2024-04-19 21: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地上干活受伤后,工地受伤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求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工伤或者搜集雇佣关系的证据和医疗费用的单据、病例等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你好,找劳动局申请仲裁,或者起诉处理
  • 可以去安监局投诉或者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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