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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显著区别

合同违约纠纷 2024-04-20 11: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有显著区别。前者基于合同订立过程中的过失行为,如恶意磋商、隐瞒重要事实等,造成对方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后者则针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行为,如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若不及时处理这些违约或过失行为,可能导致信任破裂、经济损失扩大,甚至引发法律纠纷。
  • 处理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时,常见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选择方式需考虑合同约定、证据充分性、成本效益及双方关系等因素。例如,合同中有仲裁条款时,可优先选择仲裁解决纠纷。
  • 缔约过失与违约责任区别明显。缔约过失发生在合同订立阶段,涉及诚信原则违反;违约责任则针对合同履行阶段。处理方式上,缔约过失可能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违约责任则可能涉及继续履行、支付违约金等。具体操作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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