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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房屋,签定合同后对方不履行,不退款

房屋买卖 2024-04-20 13: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购房合同中,如果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除了要求退款外,您还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和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要求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赔偿损失不仅包括您因对方违约而直接遭受的损失,还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这些利益可能是您预期的房屋增值、租金收入等。因此,在协商或诉讼过程中,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
  • 判断对方是否真的违约,需要依据购房合同的具体内容和双方约定。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对方的履行义务和时间节点,而对方未按照约定履行,那么就可以认定对方违约。此外,如果对方的行为导致您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或给您造成了损失,也可以视为违约。在确认对方违约后,您可以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退款、赔偿损失等。
  • 如果对方一直拖延退款,您可以先尝试与对方协商,明确退款时间和方式。协商无果的,可以考虑通过调解、诉讼或仲裁等方式解决。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您可以提交相关证据,如合同、付款凭证等,以证明对方应退还的款项。同时,您也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如冻结对方财产,以确保您能尽快拿到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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