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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费问题。离婚已十年,离婚时协议约定不支付抚养费,现在原告方要求支付从离婚到现在的抚养费这种做法法律支持吗?

子女抚养 2024-04-20 17: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原告方要求支付过往未付的抚养费,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分析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后双方应负担子女抚养费。如离婚协议中未明确约定抚养费支付,子女有权在必要时提出要求。长期不支付抚养费可能对子女的生活和教育产生不良影响,法律上支持子女追索合理抚养费用。具体案件中,法院会综合考量各种因素作出判断。
  • 简要回应:可否追索抚养费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
    具体操作:1)重新审查离婚协议,确认是否明确约定抚养费支付事项;2)若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收集子女生活、教育等费用支出证据;3)与对方协商,提出合理抚养费要求;4)协商无果时,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5)法院判决后,如对方仍不履行支付义务,可申请强制执行。
  • 常见处理方式:重新协商或提起诉讼追索抚养费。
    选择建议:首选与对方重新协商抚养费支付事宜,若协商无果,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过往及未来应付的抚养费,确保子女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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