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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属于破产债权的处理措施

企业法律顾问 2024-04-20 17: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针对不属于破产债权的处理,应依法采取相应措施。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等行政、司法费用,以及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等,均不属于破产债权范畴,不应纳入破产清算。未及时处理可能导致债权人权益受损,影响破产程序的公正性和效率。
  • 不属于破产债权的处理方式多样,常见的包括与债务人协商、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具体选择应基于债权性质、证据充分性等因素。如债权明确且不涉及复杂纠纷,协商可能是高效选择;若存在争议或债务人不配合,诉讼途径更为稳妥。
  • 处理不属破产债权的债权,应分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对于行政、司法罚款等,应依法向相关机关申报并留存凭证;对破产后的债务利息等,需在破产宣告前向法院提出异议。涉及争议时,可考虑通过诉讼或仲裁解决。在整个过程中,确保债权人权益不受损害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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