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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8年工作的.之前一直到2021年3月没有给我上社保也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到了2021年4月才给我签了劳务派遣合同,签了两次两年的,到了第三次,他们不给我续签合同了,要解雇我,我需要得到什么补偿

劳务派遣 2024-04-20 18: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有权要求经济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单位在解雇员工时应支付经济补偿,标准是根据您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由于您在2018年开始工作,至2023年(假设今年被解雇),您应获得相应年限的经济补偿。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两倍赔偿金。请及时处理,否则可能影响您的权益。
  • 您的情况涉及多个法律问题,包括未签劳动合同、社保欠缴和解雇补偿。首先,对于未签劳动合同和社保欠缴问题,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要求补缴。其次,关于解雇补偿,如果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雇您,您可以要求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操作上,建议先与单位沟通协商,若无果则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针对您的情况,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与单位协商解决、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在选择时,可以考虑与单位沟通的顺畅程度、证据的充分性以及对时间成本的考量。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当然是最快捷的方式;若无法协商,可以寻求劳动仲裁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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