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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朋友的东西,有原物还回去,期间损坏的按原价赔偿,请问会不会被判刑?

财产损害赔偿 2024-04-20 18:2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损坏他人财物罪在《刑法》中的正确表述应为故意毁坏财物罪。涉嫌此罪的行为人被拘留后,当然还需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犯此罪的,一般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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