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购买幼儿游泳中心预付卡消费,在6.1号游泳后出现红疹,随后6.5号医院就诊,还有发烧症状诊断为链球菌感染。因游泳中心水已更换,无法将进行水质检测,确认感染的直接原因,为规避风险,6.8号向游泳中心提出退款申请,要求退回剩余课程款项。6.12号去商家店里与张姓负责人协商,核实课程和剩余款项后承诺在6.30号前予以退款。6.21号跟进退款进度时,联系人传达老板需要提供诊断证明,方可在收到后安排退款。6.23号接到商家法人代表电话,以门诊病历无法律效力为由要求提供诊断证明给其联系人。经核实门诊病历的法律效力后与商家联系人明确表明,鉴于其拖延退款理由不成立,要求按照约定6.30号前退款。6.24号再次与商家法人协商退款,其拒绝已达成的退款协议,提出只能按照课程协议的条款退50%的金额。6.25号投诉12315,核实协议条款后工商表示商家霸王条款,但7.2号反馈商家拒绝调解,不予退还剩余款项。因在享受服务过程中出现了危害健康的情况,为规避风险提出退款,且商家协议条款中对于消费者权益有单方面的逃避责任规定,需要商家退回剩余课程款项15109.5元,同时赔偿拖延退款等引起的误工费3000元为规避风险,核实协议条款后工商表示商家霸王条款,为规避风险提出退款

合同纠纷 2019-04-27 22: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调解,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行为。  向消费者协会、行政机关投诉或申诉的有效时间,法律、法规已作具体规定,即在发生争议后2年内。但是,消费者如何与商店发生争议后,应及时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不要拖得时间太长,因为,时间一长便可能发生证据丢失的情况。另外,一些不宜存放的商品,时间长了,很难鉴别其质量问题。特别是实行“三包”的商品,一旦过了“三包”期会增加解决争议的难度。所以一旦发生消费争议,消费者应及时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一、投诉要及时: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其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及时向所在地的受理产品质量问题部门投诉。及时投诉有利于正确判断商品损坏程度与正常磨损的区别,能够比较准确地说明情况,特别是有关服务质量等问题尤其重要。  
    二、要实事求是:  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无论与责任人--生产单位或销售、经营者进行协商,或向受理产品质量问题部门投诉,应实事求是说明或写明情况,不夸大,不缩小,不歪曲,不隐瞒事实真相。  
    三、要求和意见要合理合法:投诉理由要正当,符合《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因而,消费者要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正确使用法律武器,依法要求退换或索赔,便于公正、准确、迅速解决问题。  
    四、材料要完备:  投诉时向受理部门写出文字材料,提供购货时的发票或售货凭证。文字材料应注明购货或接受服务的年月日,与购货或接受服务的项目;写明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地址、邮码、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写明受损害的事实,所购商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生产单位及与责任人交涉的经过。投诉服务质量时,也应写明责任人姓名(或营业证号)。投诉要举出旁证材料,如购物发票等,最好保留原件,提交复印件。注意,不要邮寄票证、单据及实样,以防丢失。  
    五、证据要确凿:  
    (1)提供有关产品造成损害的证据:提供有关产品造成人身伤害、残疾或死亡的医生诊断证明,为治疗伤痛、疾病所支付的医疗费、误工费、生活补助费等费用的单据,为安葬死者支付的丧葬费单据等,只有提供充分证明损害事实发生,才能获得赔偿。
  • 12315是工商局的消费投诉电话。消费者在购买生活用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向工商局投诉,在上班时间,工商局的人会到场处理的。
    1、工商局属于国家行政执法机关,消费者协会属于社会团体。对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工商局可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如罚款、停业、吊销营业执照等;消费者协会对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只能调解。
    目前,我国的消费者协会是挂靠在各级工商局的。如果,你的权益受到损害,拨打12315电话即可(这个电话属于工商机关管理)。
    2、12315专用号码的启用,进一步畅通了消费者的诉求渠道,更加方便工商部门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及时有效地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公平、公正,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3、12315是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国设立的专门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专用电话号码。
  • 你好,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
  • 如果是购买的商品对消费者人身造成伤害,消费者可以提起诉讼,要求销售者和生产厂家赔偿损失。法院专门有一个案由就是处理这方面的问题的:产品质量责任纠纷。《侵权责任法》第五章产品责任第四十一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十二条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十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第四十四条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第四十五条因产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四十六条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四十七条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临沂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