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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买的安置房,原来没房产证,现在有了,我要过户原房主不配合,要另外加2一3万元,可原来通过中介成交的,合同上写明无偿配合过户的。请问我该怎么办

房屋买卖 2024-04-23 05: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若原房主不配合过户,您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合同,原房主应无偿配合过户,如不履行,您可要求其按合同履行,并承担违约责任。如情况严重,可考虑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不及时处理可能会导致过户延误、产生额外费用或法律纠纷等不良影响。
  • 针对原房主不配合过户的问题,您可以选择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首先,建议尝试与原房主协商,若无果,可考虑通过中介或相关部门调解。若仍无法解决,可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原房主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在选择处理方式时,需考虑时间、成本和效果等因素。
  • 您好,面对原房主不配合过户的情况,您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依据合同条款与原房主沟通,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若无果,可寻求中介或律师协助,发送律师函催告;如仍不配合,可准备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可能会判决原房主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等。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处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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