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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KTV唱歌被服务员的高跟鞋在脚背上踩了一个洞,当时流了大量的血,医院检查造成软组织裂伤,伤口长1.5厘米。现在脚行动不便,不能正常工作,每天输液消炎。请问律师:KTV除承担我的医药费之外,还应该承担那些责任?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陪护费等在赔偿之列吗?如果是,标准又是多少?谢谢!还应该承担那些责任?误工费、交通费、陪护费等在赔偿之列吗?标准又是多少?

交通事故 2019-04-26 17: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误工费按实际误工的损失计算,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应赔偿的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在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
  • 您好,根据您所说的情况,为您提供交通肇事营养费赔偿标准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5)不能正常进食,需要鼻饲者,如休克、植物人、昏迷;
    (6)较大面积烧伤者。营养费的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花费的数额此外,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也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的比例计算。营养费的证据营养费的认定必须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医疗机构的意见,其内容应包括是否需要额外增加营养,需要加强营养的期限等。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应当是以辅助治疗的需要为前提的,对个案而言,如果医疗机构没有出具营养意见,可以推定为不需要辅助治疗的营养,不应对营养费进行赔偿。如果医疗机构出具了营养意见,也不能不加以审查及质证就予以采信,因为医疗机构意见仅是参照,不是根据。由于受到医患关系、人际关系、社会关系、医疗市场竞争等影响,很难保证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公正、科学、准确。因此,法官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对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进行审查。对于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在判断真实性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营养意见出具的医疗机构是哪个等级。一般情况下,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及专科医院出具的,可信度较高,因为这些医院医疗技术水平高、比较注重信誉及形象。
  • 交通费赔偿金额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 医生出诊的交通费。由医生到受害人处出诊的,如果出诊的交通费已经纳入医疗费中,那么,受害人从医疗费中得到赔偿,无需再纳入交通费中。
    如果并未计入出诊费中,而是由受害人另行支付,则该支出应按交通费予以赔偿。
  • 人身损害赔偿中的误工费,按实际误工时间和收入数额计算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以用人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为准;没有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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