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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从2013年6月到公司已经三年零五个月了。在公司工作期间,我多次向公司提出购买保险,但从未购买过。作为一名经理,我担心公司的社交活动,经常失眠,身体有很多异常情况。肝肾统一体检,公司腰痛较为严重。现在公司没有理由辞退自己。但是签订的合同到期于2020年,我想问一下公司能给我什么赔偿。

无故辞退 2024-04-23 15:1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公司在合同期内辞退员工的条件: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的,可以辞退员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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