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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妈妈给别人担保贷款别人不还钱,成为了黑户,银行卡什么都被拉黑了。会影响我考研么?

银行 2019-04-19 02: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给人担保贷款,债务人还不上,担保人应承担担保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相关规定:第四条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第七条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银行黑户也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并非个人原因造成的信用黑户,例如个人信用卡被盗刷,或者因为无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逾期。这种情况可能会被银行视为信用差,不过这种情况可以进行申报。
    只要情况属实,自己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也是会被撤销的,不会对自己的贷款造成影响。当然,若是自己的原因造成的,使得自己成为了银行黑户,那么是无法取得银行贷款的。除了银行,可以取得贷款的机构有许多,例如小额贷款公司或者典当行。
    当然,因为个人信用情况不好,无法取得信用贷款。但一般若可以提供资产抵押,是可能成功取得贷款的。如果借款人选择小额贷款公司申请贷款,一定要记得提前详细了解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条件,以便可以提前做好还款计划,避免出现逾期。
  •   《担保法》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2、“恶意透支“或”信用卡诱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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