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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单位辞退给了赔偿金

无故辞退 2024-04-24 11: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单位辞退后,赔偿金的计算主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计算。若工作年限不满一年但超过六个月,则按一年计算;若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则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此外,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此三倍的数额支付,但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如果被单位单方面辞退且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依据是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和工资水平。因此,在面临单位单方面辞退的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金。
  • 单位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合法辞退员工并不支付赔偿金:一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是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三是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四是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五是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六是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这些情况下,单位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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