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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过世,另一方办理更改产权,是否需要公证

房屋产权 2024-04-24 12: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方过世后,另一方办理产权变更通常需要公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时,应提交死亡证明材料、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经公证的材料或生效的法律文书也是可选的。未经公证可能导致产权变更登记不被认可,产生权属纠纷。
  • 一方过世,产权变更操作如下:
    1. 无争议情况:到居委会开继承人证明、派出所开死亡证明,办理继承权公证,再持相关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继承登记。
    2. 有争议情况:通过法院诉讼解决争议,持法院生效判决书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3. 特殊情况处理:如遗嘱继承或遗赠,需根据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办理,可能涉及额外证明文件和手续。
  • 处理一方过世后的产权变更,常见方式有继承公证和法院诉讼。继承公证适用于无争议情况,通过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后变更产权;若存在争议,则通过法院诉讼解决,持法院判决书办理产权变更。选择方式需根据家庭情况和争议程度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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