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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小厂负责人,招了一个工人,试用了二十几天,现在觉得他做事不行,想要辞掉他,但试用期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和他签一份无后顾之忧的协议吗,免得他到时候去仲裁,承诺他有试用期工资的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4-24 16: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试用期内也应签订劳动合同。未签可能导致违法风险,如双倍工资赔偿。建议与工人协商,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益,避免后续纠纷。若处理不当,工人有权提起劳动仲裁,您可能面临法律处罚和声誉损失。
  • 您好,建议尽快补签劳动合同。具体操作上,一是与工人协商,明确工作内容和试用期条款后签订劳动合同;二是若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工人试用期工资并确保协议条款清晰无歧义。在处理过程中,要遵循《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保障双方权益,避免法律风险。
  • 针对您的情况,建议尽快与工人沟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于处理方式,一是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试用期条款;二是与工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应得工资。选择应基于双方协商和法律规定,确保合法合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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