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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需要经过股东同意吗

破产清算 2024-04-25 11: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破产重整不需要经过所有股东同意,但需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当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可由债务人或占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若不及时处理,企业可能面临破产清算,导致股东权益受损。
  • 破产重整常见处理方式包括庭内重整和庭外重组。庭内重整是在法院主导下进行,需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庭外重组则更多依赖当事人协商,灵活性较高。选择哪种方式应综合考虑企业状况、债权人意愿、法律环境等因素。
  • 破产重整不一定需要股东同意,但应满足法律条件。具体操作上,当企业出现破产情形时,可由债务人或占注册资本一定比例的出资人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法院受理后将组织相关方进行协商,制定重整计划;计划经法院批准后执行。若重整失败,企业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在整个过程中,股东可通过参与协商、表决重整计划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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