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是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XX人,我老妈今年67岁,农民无业,种地,想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还行吗,怎么办理我是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XX人,农民无业,想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还行吗,怎么办理

保险纠纷 2019-06-13 13: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办理养老保险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存档卡等材料,经审核材料、缴纳费用等程序即可办理。下面,关于办理养老保险的事项。   
    一、需要提供的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存档卡及其复印件一份   
    2、原参加过企业养老保险的职工需提供养老保险转移单、手册、台帐。   
    3、按要求所需提供的其它材料(招工表、军官转业证等)。   
    二、办理程序   
    1、审核材料   社会保险经办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发给《参加养老保险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登记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缴费补填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基金补缴汇总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表》及一些附属表格。   
    2、填写表格和缴费工资基数确定   个人在如实填写上述表格后,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至其3倍之间确定缴费工资基数,按照本人缴费工资基数25%(1999年-2000年间)缴纳基本养老费,缴费工资基数一经确定一年不变。   
    3、缴纳养老保险费:   
    (1)社会保险科在对个人所填写表格内容进行逐项审核无误后,与个人签定《城镇劳动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协议书》一式2份,双方各保留一份。   
    (2)社会保险科根据个人的缴费工资基数,核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数额,并通知个人到收费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3)社会保险科在审核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凭证后,发给其社会保险缴费卡。   
    (4)个人必须按社会保险科规定时间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逾期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视同自行中断缴费,不予补缴。   
    4、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移:   对于办理了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的人员,市人才服务中心社会保障部将按照《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转移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78号)和市劳动局有关规定,负责办理转移手续。   
    5、基本养老金领取:   办理了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时,市人才服务中心社会保障部将其档案和养老保险材料,转移到区县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按《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确定基本养老金标准、办理有关手续。
  • 办理社会保障养老保险还有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1、如果有不懂得地方就向工作人员咨询,买到适合自己的保险;
      
    2、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可靠的,否则一旦查出就会收回之前所得,同时还得承担法律责任;
      
    3、如果单位或者申领人对核定的养老保险待遇有异议的话,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地向当地的社会和劳动保障局反映。
      
    4、如果申领人没能按时领取养老金,是社会保障局方面导致的,就有该局承担责任;如果是申办单位导致的,就有申办单位承担责任;如果是因为个人原因导致的,就由申办人自己承担责任,注意延误期间的养老金是不予补发的。
  • 社会保险缴纳费用是参加各类社会保险并缴纳保费的行为。一般情况下特指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社保缴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单位缴纳部分以及另一部分为个人缴纳部分。
  • 法律规定,关于我国农民工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12%,比目前规定的平均缴费比例低了8个百分点;农民工个人缴费比例为4%至8%,可以根据本人的收入情况合理选择和确定。
    目前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缴费难。农民工工资收入普遍较低,使用农民工集中的企业经济承受能力也普遍较低;而现行城保制度规定缴费标准较高(用人单位缴纳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工资的8%),许多农民工及使用农民工集中的企业感到难以承受,因而导致大量的农民工没有参保。
    针对农民工收入普遍偏低的特点,《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12%,比目前规定的平均缴费比例低了8个百分点;农民工个人缴费比例为4%至8%,可以根据本人的收入情况合理选择和确定。过去已经参加城保的农民工及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调整缴费比例。这样规定,可以大大降低农民工及其用人单位的经济负担,以最大限度地将农民工纳入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   
    一、按现行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应从与职工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之月起参加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如您所在用单位不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您可直接到单位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二、根据现行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一)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人单位的参保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个人参保人员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1996年1月1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满50周岁,1996年1月1日及其以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无视同缴费年限的,年满55周岁。  
    (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累计满15年及其以上,其中:1996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及其以上。  
    (三)参保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因缴费年限达不到按月享受退休待遇规定,又不能廷长缴费的,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次月到参保地社会保险局办理养老保险一次性支付手续后中断养老保险关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淄博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