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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昨天下午被殴打了。经派出所调解双方和解后,我感到不舒服。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继续追究殴打者的责任或要求继续赔偿医疗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4-25 21: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殴打后建议先报警,公安会组织法医对您的伤情进行鉴定,关于相关损失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 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性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在诉讼过程中,治疗尚未结束的,除对已经治疗的费用赔偿外,对尚需继续治疗的费用,经有关医疗机构证明或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另行起诉。
  • 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对于医疗费用的赔偿,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索赔。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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