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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之归属权应由何方予以确认?

土地纠纷 2024-04-26 13: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土地使用权归属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认。依据《土地管理法》,农民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均需政府登记造册并核发证书来确认。未经政府确认,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将不具备法律效力,可能导致权益纠纷和法律风险。
  • 土地使用权归属确认操作如下:
    1. 集体土地:由县级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非农业建设用途的,同样程序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2. 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国务院确定登记发证机关。
    3. 特殊类型土地(如林地、草原、水面、滩涂):依照《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确认手续。
    以上操作确保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和明确性。
  • 土地使用权的归属确认通常通过政府登记、核发证书等方式进行。选择确认方式时,需考虑土地性质(集体或国有)、用途(农业或非农业建设)等因素。依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确保选择合法、有效的确认途径,以保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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