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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在农村已经举行过婚礼,还有一个孩子,请问当时举行婚礼时买的那些首饰应该如何分配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在农村已经举行过婚礼,请问当时举行婚礼时买的那些首饰应该如何分配

离婚 2019-04-30 03: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未按照婚姻法第八条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主张其享有继承权的,按照上述原则予以处理。
    如果同居的人们按照婚姻法第八条的原则补办结婚证,双方婚姻的效力自符合婚姻法实质婚姻构成要件时开始计算。
    补办结婚证,或双方同居于1994年2月1日之前,在父亲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形下,由父亲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父亲的父母(如果尚在世),父亲的配偶(合法配偶此种情形下系继母),父亲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予以分割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
  • 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 《婚姻法》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你们不是夫妻关系,属于非婚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你们分开关系就会解除。
    但是非婚生子女,等同婚生子女。如果你们对于孩子的抚养权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建议以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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